目录
设置
书籍详情
加入书架
推荐票
金票
打赏
评论区
魔力四射 作者: 酒罪 字数:2053 更新时间:2011-07-24 09:37:00

第二十八章 麻烦上门

张潮说完就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

成婵两颊绯红,没有说话,一时间气氛沉默得有些尴尬。

那个……张潮抬起头刚要说些什么缓和一下气氛,突然觉得柔软轻触,腮边一湿,错愕的看着成婵飞身消逝在眼前,愣怔了半晌,才用手摸摸刚刚被偷亲的腮帮子,喃喃的说了一句“还没说谢谢呢”接着又懊恼的补了一句“嗳,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有小宝宝”。

一晚上张潮老觉得左边的腮帮子被成婵亲过似乎和右边的腮帮子不一样了,至于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上来,反正感觉很怪异,为此他想出一系列的办法想消除这种感觉,最后得出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就是让成婵在他的右边的腮帮子上也亲一下,这个显然不能成立,他总不能半夜三更的敲人家门然后让人家在他的脸上亲一口,要是他这么做了,估计也得给成婵的父母连骂带扫地轰出来。

另一个办法就是洗把脸,把脸上的印迹给洗了。张潮活了二十几年,这还是头一次被女人吻,要是就这么被洗掉的话心有不甘,于是便为自己不洗脸找到一个心安理得的理由,虽然平时这厮晚上睡觉从来不洗脸。

一夜春梦,张潮一觉睡到中午,要不是有人敲门,他估计还得往下睡。

“谁啊,谁啊,敲了半天门不累啊!”张潮蒙着头,但敲门的人似乎很执着,张潮无奈,起床颇为厌烦的打开房门,张口欲骂,看见敲门人,顿时觉得春风扑面,心情一下子明朗了许多。

“咦,怎么是你,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敲门的人正是从小立志成为治安的箫小雅,她看见张潮,微微有些惊讶:“你住在这里。”

张潮疑惑的看着一身警服的箫小雅:“来我这不需要穿得这么正式吧。”

箫小雅白了他一眼,面色一肃,道:“早上有人报警,附近的巷子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什么?命案??粽子死了!!!张潮只觉得自己像被雷劈了一下,脑袋一懵,整个人差点栽倒在地上。

箫小雅眼疾手快,一把扶住张潮,关切道:“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张潮晃了晃脑袋,感觉跟做梦似的,心里惶惶的不知道该干什么,他看了箫小雅一眼,心中一凛,勉强的笑了笑,道:“没事,睡得时间长了,感觉头有点晕。”他神情有些仓惶,推开箫小雅,突然觉得脚一软,差点又摔在地上。

箫小雅急忙将张潮扶进屋里,在沙发上坐定,想找个杯子给张潮倒点水,找了半天只找到一个空的矿泉水瓶,接着又转悠了半天,愣是没看到盛水的壶和饮水机。张潮的房间不但乱,而且弥漫着一股只有单身男人才有的气味。

箫小雅颇为无奈的看着张潮,道:“你这连口水都没有。”

张潮休息了一会儿,虽然心脏还扑通扑通跳得厉害,但感觉好多了,从兜里掏出两块钱,递给箫小雅道:“你想喝水啊,自己买去。”

箫小雅哭笑不得,问张潮:“你平时不喝水吗?”

张潮看箫小雅没收他的钱,又把它揣进兜里,疑惑道:“喝水干什么?”

箫小雅展开知识普及:“水是生命之源,人的体重有50%~70%是由水构成的,如果不喝水的话,人只能活三天,所以水对于人类尤为重要,一个正常健康的人每天都要喝水在6~8杯,如果不经常喝水,人容易患病,比如说便秘,胆囊结石,肾结石等等。”

张潮恍然大悟,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每次出恭都比较困难了。

箫小雅看着面色逐渐转常的张潮,道:“你感觉怎么样,好些了吗?”

张潮点了点头,道:“感觉好多了。”

箫小雅道:“那就好,以后记得多喝点水。”说着就往外走,刚走到门口又折了回来:“差点忘了正事,你知不知道附近的巷子里发生了命案?”

张潮心脏一跳,装出适当的惊讶,道:“命案,有人死了?谁啊?”

箫小雅不疑有他:“就是那天我们在卖羊肉串那碰到的那个包的像粽子的人……”

张潮打断,紧张道:“他是怎么死的,有没有查出什么线索?”

箫小雅道:“暂时还没有查出什么,不过据我分析,粽子可能被某个武林高手杀死的,他胸前的肋骨全都碎了,就像是被一辆高速行驶的卡车给撞的,而且看他的表情,很可能是一击毙命,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案子就比较难办了。”

张潮一听没查出什么,顿时松了口气,看了一眼愁眉苦脸的箫小雅,道:“怎么就你一个人查案,其他人呢?”

一提起这事箫小雅就火大,早上接到报案,他和几个民警同志火急火燎的赶到现场,当证实了死者是青狼帮的混混的时候,其他几个民警均以帮派火拼准备了解此案,箫小雅力排众议,说黑帮的人也是人,坚决要为死者查出真凶,因为现场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箫小雅就提议在附近小区挨家挨户的询问,其他几个民警均以有急事,不是孩子闹肚子就是老婆闹离婚走了,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在了箫小雅的肩上。

张潮不以为然道:“一个混混,至于你费这么大劲?”

箫小雅严肃道:“混混也是人,他的生命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一定会查出真凶,还他一个公道的。”

张潮一个脑袋两个大,当着犯罪嫌疑的人的面说要抓住凶手,压力很大啊。张潮眼珠一转,道:“混混虽然是人,但他们仗势欺人,打架斗殴,危害社会,无恶不作,上次在卖羊肉串那你也看见了,他们拿着砍刀见人就砍,根本就无视人命,无视法律,你说这样的人,法律凭什么保护他?”

“再者说了,你也说杀粽子的人是武林高手,你觉得凭你的身手能抓得住他?我看这纯粹是粽子罪有应得,那个人杀了粽子实在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你不但不应该抓他,还应该嘉奖他。”

作者的话
酒罪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