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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倾城:王妃,你很强悍! 作者: 紫茉莉的晴 字数:4017 更新时间:2012-11-22 15:56:00

第三章 曦月郡主

御千墨终于回神了,女子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御千墨竟挠了挠后脑勺,对她露出明眸皓齿,傻傻地笑了。

额滴神啊,这男人也太可爱了吧。嗯?明明刚才还把他想的如此恶劣,怎么转眼就改观了?

女子在心里扶了下额,指着御千墨的伤口,打了个OK的手势,在袖子中掏出一瓶青瓷般淡雅的药瓶,塞到手里,正想开声说话之时,突然,一阵窸窸窣窣踩踏树叶之声传来。

凭借女子高深的内力可探知,前方来了一群人,除了对前的四人有内力外,其余的全没有,而且此时他们是从东莱的方向来的,她知道今天北祈派了两拨人去偷运东莱宝藏,一拨专门吸引御千墨,并伺机杀之,另一拨则将宝藏偷运到北祈,使的正是调虎离山之计!而刚刚自己已经拦截了另一拨奸细,想必,现在过来的一定是东莱派来支援御千墨的。

趁着御千墨失神之时,女子一把点住了他的睡穴,将他靠在一棵青葱大树下。

望着御千墨那安静的睡容,女子在心里轻叹了口气,有缘再见吧。

转身,又飞出白缎,踏着白缎飞向远方,留下的是那一抹令人难忘的淡淡茉莉清香。

不远处的一棵树上,一戴金色面具的男子,只露出那人神共愤的薄唇,尖挺硬拔的鼻,带着些许玩味的琥珀色的眼眸,肌肤胜雪,束着那飘逸的青丝,慵懒的用手扶着头斜躺在硕大的树枝上,望着前方刚发生的一切,勾人心魄的笑了。

夜色逐渐变沉,月儿倒越发尖削了,星星不经意间却像麻子般布满整片天空。

某处暗阁,没有江湖上寻常的血腥味,空气中到处散发着茉莉的清香,月色下,那娇俏迷人的小花骨朵,似乎越发的沁人心脾,越发的纯洁白净,小巧而不卑微,高贵而不庸俗,清新而不清高,醉人而不糜人。

在淡淡的花语中,却突然走出一位仙子。

昏暗的夜色遮不住女子身上的光芒,如风般经过,只留下一抹少女独有的夹杂着茉莉香的体香,让人心驰神往,浮想联翩。

金碧耀眼的大堂,悬挂在屋梁上的垂吊的施华洛世奇水晶吊灯,灯上放满着无数根红色的蜡烛。

烛光下,正中央的主位上。

一白衣掩面少女,身上银色绸带越发耀眼,闪亮,清爽飘逸的雪纺袖摆,此时,更加的轻盈,若影若现的白藕纤细的手臂,似乎更加的抚媚动人,使人有股不自已的冲动,想吻遍它每一寸肌肤。

一青瓷兰花壁杯,女子用杯盖拂了拂杯中浮在表面的茉莉花瓣,隔着面纱的红唇,轻尝了一口花茶,闭上那清澈的双眼,晶莹的梨花钿更加璀璨,卷而长如蝶翼的细密有致的睫毛,投影在烛光下,如同一幅精美的剪影,这让大堂里的人都倒吸了一口气。

这门主简直美得不似人,一直都知道门主很美,可以往的美却带着些许柔弱,眼神更多的只是胆怯,没有主见,总是人云亦云,耷拉着个头,从不敢在人前说过一句话,一说话,总是磕磕绊绊的,没一句完整。以往练武时,总是痴痴呆呆的,三心二意,完全没把前任门主的话放在心上,动作不得要领,动作完整时,又只是形似而神不似,花拳绣腿的。

在一次机缘巧合下,前任帮主付海生发现了女子惊人的练武潜能,真是千年难遇的奇才,其肌肤在受伤的情况,都能自动复原。于是,付海生就将当时才三岁的女孩抱到暗枭阁中,并亲自传授其武功,心法内力,怎料,女孩总是呆呆的,难以学成。

五年前,本打算放弃的付海生,却发现女子体内的功力猛的增长,女子似乎变得聪明了,痴呆的眼神竟变得精明透亮起来,扑眨扑眨的,美极了,练武时,也是一学就会,倒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竟在短短时间内,成为绝世高手。与人交谈,更加的活泼自然,风趣幽默,哪还有口吃的痕迹。

如今,付海生退下来了,由女子接任暗枭阁的新任门主,在女子的带领下,暗枭阁实力越来越强,打破了以往黑色负面形象,对贫苦老百姓,他们劫富济贫;对贪官污吏,他们严惩不贷,将赃款分发给有困难的人家;对强盗坏人,他们断其手脚,将其毒哑,再扔到大街上,让其行乞,自生自灭。在东莱各地,建立了很多基金会,孤儿院等,这让老百姓十分感动。

除此之外,为了维持全阁开销,他们在东莱全国秘密经营了数百家商铺,行业涉及甚广,有酒楼、珠宝店、化妆品店、布艺等古代普遍的商铺,还有新任门主新开发的奶茶店,专给人提供唱歌地方的卡拉OK,养生馆等,那生意,都是相当红火,其资产在三年间暴涨了好几万倍,简直是富可敌国。

现在全阁上下,没有哪个敢不尊重门主的,不崇拜门主的,个个都把她当神仙供着,把她的话都当作天命,无人敢违抗。

因为她,他们摆脱了在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过上了梦寐以求的正常生活。

“事情都办妥了吗?”女子半闭着双眼,斜靠在主位的榻上,淡雅地问着向她走来的一蓝衣男子。

“嗯,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将那批宝藏的黄金运回国库中,其余的都放到长孙无忌的府里,我们的人也潜入他府中,只等明天冒充他的人去云天斋当些宝藏就行了。”蓝衣男子双手抱拳,说话时,脸上的那条粗黑的刀疤也随着脸部的运动而运动,露出那令人害怕的横肉。

云天斋,是二皇子御千虹名下的产业,也是朝廷了解民间的直接渠道。

“很好,清风,黑云,你们跟我回平南王府,其他人按照我原来的指示做事。”

“是!”

月牙下,白蓝黑三个影子交错在一起,与无边的夜色擦身而过。

丹凤城,平南王府

露珠沾湿了一地的青草,朦胧的草儿从睡梦中醒来,慵懒的伸了伸懒腰,向早晨的太阳点头哈腰,享受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

近月阁

曦月郡主房间外,门口躺着两名互相挨着的十三四岁的丫鬟,眼睛全闭着,有些发冷的蜷缩着身体,双手紧紧抱着膝盖。

白衣女子轻手轻脚地慢慢向她们靠近,本想伸手去点点她们的小鼻子,却未想,还未靠近时,两女子猛地睁开了眼,眼神冷冽而犀利。

“啊,门..郡主,原来是你啊。”身穿紫色衣裳的元莺有些惊慌的说道。

“你叫什么叫,你想把院子里所有的人都喊来啊。”身穿绿衣的雨荷白了一眼元莺,带着些怨恨的说道。

“郡主,我是无意的,你别怪我,行么?”元莺带了些委屈嘟起了小嘴,轻轻扯了扯女子的袖摆,突然,又小心的靠近女子的耳朵,说道:“事情顺利吗?”

“嗯,挺顺利的。对了,你们怎么不回房睡啊,在这睡会着凉的。”

“郡主,你不知道,昨天晚上,王妃和二小姐差点就闯了进来,幸好我们死拦着,说你已经睡下,又让幻雪假扮你躺在床上答应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元莺瘪了瘪嘴,有些担忧的说道。

“没事,我这不回来了么,今天你们不用伺候我了,回去歇着吧,我也有些乏了。”说完,女子就伸了伸懒腰,又轻轻地推开了房门。

“谢谢郡主。”雨荷和元莺一同说道。

一推开门,就看见了趴在桌子上的粉蝶,这时,粉蝶也醒了,慢慢揉了揉眼睛,一看见女子,就露出了个大大的笑容,两颗若影若现的小梨涡,真是可爱极了。

“郡主,你回来啦。”粉蝶高兴地上前挽了一下女子的手臂,有些撒娇的说道。

“嗯,能不回来么,再不回来,那可出大事了。”

“哟,这床上还躺着个大懒猪呢,懒猪,懒猪,快起床,下雨了,出去收衣服啊!”女子伸手拍了拍躺在床上的幻雪的屁股。

“别吵,别吵嘛,人正睡着香呢,我有钱啦,嗯,下雨了么,我怎么不知道,那肯定是天上掉钞票了。”幻雪转过身来,睡眼朦胧地说着,嘴角还留着些哈喇子,活生生的像只小懒猪,惹得女子和粉蝶都捂着嘴笑了。

“小猪,睁开眼睛,看看我是谁。”女子拧了拧幻雪的耳朵。

“啊,痛,痛。”

幻雪吃痛的叫道,睁眼一看,啊,原来是郡主啊。

幻雪马上恢复了意识,趴下了床,连鞋都未穿,就抱住女子的胳膊,大咧咧的说道:“郡主,你可回来了,你不知道,这些天,我有多想你啊,你为什么当时不带上我啊,没有你的日子真的很无聊啊。”

“终于醒了啊,哎,你的警觉性也太差了,我都叫了你半天,你才醒来,这怎么行啊,有敌人来,你不死定了?”女子挣脱幻雪的手,面对她说道。

幻雪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嗯,我也觉着,瞧,我这懒病又犯了,郡主,你放心,我一定会改正的。”

“下次再这样,你就自个回去,在那老老实实呆着,没我的吩咐,不许出来!”

女子转身坐到梳妆台前,严肃的说道。

“是!”幻雪一改嬉皮笑脸的态度,站直了身体,抬头挺胸,极其严肃的说道。

女子轻哼了一声,又说:“给我准备些洗脸水和洗澡水,我要清洗一下。”

“是。”粉蝶和幻雪对女子福了福身子,转身就出去了,并关上了门。

昏黄的镜子中,映着个如仙子般的女子。

一副典型的西方美女的立体圆尖白嫩小脸,如樱花瓣般鲜红水润的小嘴,让人一看就想一亲芳泽,尝够她的美味。挺立尖翘小鼻,宝蓝色的眼眸。

真是怀疑,怎么我长着一副偏西方的脸呢,看样子,更像是混血儿,那怎么我父母都是东方人啊,照理说,眼睛不该是蓝色的啊。难道,他们并非我的亲生父母,我的亲生父母另有其人。怪不得,自家的姐妹说我是怪胎,野种。哎,在这古代,要是这副倾城样貌被别人见了,那我的处境可就危险了,别说男人了,女人见了也抓狂了。

没错,此女子,就是平南王府的三小姐南宫曦月,也是暗枭阁的门主季月。

但是,此时眼前的女子已不是五年前的南宫曦月,五年前的南宫曦月早死在二小姐南宫斜影的手里,被自己的姐姐设计推入池塘,香消玉殒。而醒来后,换来的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音乐天才季月。

其实,季月的父亲是个国人,而母亲是个吉利人,所以,季月也算是个人见人爱的混血儿。季月从小生活在九州,对九州的悠久文化也是相当了解的,而且季月有着不同常人的音乐天赋,什么乐器,不出一个星期,她都能摸熟摸透,弹得那叫一个悦耳动听。在她十三岁时,就被花旗的茱莉亚音乐学院破格录取。在学习期间,甚至比年长与她的人更出类拔萃,在每年音乐会上,都大放光彩。

然而,天妒英才,在她刚毕业回国不久,就出了车祸,离开了这和平时代,来到了这个架空的时代。

没想到,这时代的我,竟和前世的我长得一模一样。在前世,也没觉着自己美,怎么到这里就没得不可理喻了呢,可能是皮肤问题吧。前世的我在青春期时,确实长了很多痘痘,影响市容,可如今,这白嫩的肌肤,嫩的都能捏出水来了,这小嘴,水润的像果冻般,连我看了都想吃,更不说别人了。

所以啊,这世的妈妈,从小就让我戴上面巾,贴上仿真的疤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我,防止别人惦记,或陷害,其实,这娘对我还挺好的。只是,她会是我娘么?

为了保护我自己,我必须要强大起来,走出这个腌臜的封建庭院,查出自己的身世,在这个时代活出自己的一片天。

作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