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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明 作者: 平抑惊人 字数:3542 更新时间:2012-10-18 15:21:00

第二十四章 前哨

当朱平安被带到圆山砦时,已近未时。甲队最后选他来描述前哨战,是因为他原本并不是甲队的士卒,又身材矮小。即使现在被抽去,也对甲队的战力损失不大。一路走来,他看到一队队红衫军士卒,全副武装,排着整齐的纵队,沿着山间小路向南面行进。

“小哥,这是去哪里呀?”朱平安不解的问道:“这么大的阵仗!”

“别叫俺小哥,都是兄弟,你还刚刚立了功。”带着朱平安的侦骑不好意思的说道:“俺们现在看到的是团山城来的步军千总队,去南面当然是打狗官军的。”

“好,这次一定要多杀些狗官军给老乡们报仇——”朱平安顿时高兴起来,连步子都轻快了许多。现在这个年代,兵不如匪,对村民的屠杀更是为明军拉了不少的仇恨。因为共同的仇敌,村民对红衫军更感亲切。

“那是一定的,可是,你现在也算是上过战场的红衫军了。”年轻的侦骑羡慕的说:“俺们当时可是练了好久才能穿上这身衣服,而且——现在还没有真刀真枪干过。”

红衫军上过战场的老兵,可是有机会进入教导队,成为军官的。

朱平安暗自摇头,他身材矮小,力气不够,每次看到身材高大的袍泽,都相形自惭,这次被挑选出来,多半是回不了甲队了。毕竟,战兵要的就是过人的体魄。

“好了,到了!”侦骑把朱平安领到圆山砦的一个帐篷外,又嘱咐道:“将军最不喜畏缩,你胆子大些,大声回话就行了。”说完行了个军礼,就匆匆走了。

进了帐篷,顿时感觉眼前一暗。还没有适应过来,一个浑厚威严的声音在他前方响起。

“你就是参加过甲队前哨战的战士?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快,过来说话!”

“回将军的话,小人原本是黄土垭村民护卫队的,村庄被毁,小人报仇心切,求得甲队队正同意,才留在甲队的。”帅帐内安静的气氛,让朱平安有些紧张,忙低头回答。

“唔——。”上面的声音沉默了片刻,趁此机会,朱平安偷眼上瞧,看见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大马金刀的坐在高处的帅座上。正方的国字脸和两道剑眉让帅座上的李桢看起来一脸正气,高大威严。

“你叫朱平安?你杀敌一人,为红衫军立下功劳!我记得你了。”李桢换了温和的口气,用推销员最拿手的微笑道:“过来,坐下和我说话,对我仔细说说你们前哨,甲队的战斗……”

从未见过上位者能如此亲切,犹如和煦的春风,这让朱平安心头一热。暗道:“自己的一点功劳居然全被将军记下来了,而且还奉若上宾,得以坐在一处说话,如此的器重,就是死了也值了——”

心里这么想着,他连忙快步跑上前去,坐在帅座前的座位上,对李桢认真诉说起前哨的遭遇战……

几乎于此同时,圆山西北六十里,一道高大的无名山梁下,火铳声如爆豆般络绎不绝。山脚下几乎不停歇的轰击,把山坡上的灌木丛打得四分五裂,令人无处藏身。

从辰时到末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天,可明军的行动却由于不断受到伏击而越发缓慢。几乎每一处山丘都要经过一番争夺。终于,在这道高大的山梁下,原本只有几十个人的前哨接触战,迅速扩大成了一场千人上下的山地攻防战。

“娘的,狗官军的火力可真猛。”一名趴在壕沟里的红衫军老兵吐掉溅到嘴里的泥土,恶狠狠地道。

“可不是?前面几个队摸掉了人家小三四十号人。狗官军当然要发疯了。”左边一个匍匐着的士卒同样小声道。正说着,一颗铅子打在他的头盔上,擦出一串火花,铿锵作响。

“再往下趴点,***官军要上来了。要是吃了枪子,就真是晦气了。”在后面的队正大声提醒道。

前面几个山丘,由于地形狭小,红衫军又占据地利,以山地步兵的攻防战术对战明军传统的鸳鸯阵,很是占了不少便宜。可是,这片山梁连绵数百丈,方圆足够广阔,明军终于可以不再受到地形的束缚,得以充分发挥火力。而红衫军,也不能再重复以往占了便宜就走的战术,因为,从这道山梁后面到四十里外的小圆山,都无险可守。只要让明军占据这个制高点,山梁后面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山丘就都只有放弃。

所以,红衫军不能退却,只有在这里战斗下去。

随着山脚下的一声炮响,变令炮的嘶吼终于开启了明军进攻的前奏。几乎同时,遥相呼应似地,山坡上,离红衫军阵地百步左右的明军阵列里,也吩咐响起短促的哱罗声。

山坡上原本火铳在前,长枪在后的明军阵列,此时迅速变换了阵形,眼前出现了一个藤牌在前、其次长枪、再次火铳、弓手的三排叠阵。零落的狼铣手和镗钯手分散开来,保护着军阵的左右翼。火铳手已射出最后一轮枪弹,此时全部倒执火铳,充当棍棒手保护军阵后翼——一个标准的明军军阵。三个局的明军,就这样排出相同的阵形,彼此间隔百步,徐徐展开。红衫军没有骚扰,只是默默看着脚下的一切,犹如演练一般展现在眼前。

从万历初年开始,这样的阵战就是明军的传统战斗模式。唯一的区别只是兵甲精良的程度,和阵列的生疏程度。而眼前展开的阵列,绝对算是无可挑剔的军阵,即使换上宣、大,关宁的百战精锐列阵,也不过如此。

再前行五十步,军列里吹响一声声短促的天鹅声,镗钯手闻声出列,镗钯深深插入正前方的泥土里,以此为架子,开始施放火箭。同时,队列后面的弓刀手和弓棍手也不断射出箭矢。顿时,箭如飞蝗,瓢泼大雨一般,其间还夹杂着零星的火矢,不停歇的朝前方红衫军的阵地上倾倒着。

山腰上的红衫军,此刻全都抱头趴在壕沟里一动不动,似乎一直在被动挨打,样子颇有有几分狼狈。可是,红衫军的甲胄决非看起来的那样简陋:身上不起眼的布甲其实夹层里全都填了棉布包裹的钢制甲片,早用水浇透了,丝毫不惧箭矢;甚至百步之内,火铳也不能洞穿。此时又都按照训练的样子,挖了简陋的工事,匍匐在地,很难被枪弹箭矢射中。虽然下面的官军声势浩大,却并没有给山坡上的防御者带来多少实际的损失。

再前行二十步,明军后队的摔钹一阵急响,叠阵最后一排的弓手抛去了射空了的弓箭,弓棍手换上棍棒、弓刀手换上长刀、镗钯手拔出镗钯,平举胸前,和前面几排的明军一起呐喊着冲了上来。

几乎同时,红衫军的弓手最先从地上跃起,开始射出第一轮,也是唯一的一轮箭雨。密集而急促的侧射火力覆盖了明军的前锋和两翼,让冲锋的明军一往无前的势头停顿了一下。就在这个短暂的呼吸之间,红衫军的士卒也全部一跃而起,挺起长枪,大吼着向下面的明军阵列冲去。顿时,山坡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喊杀声,

钢铁的洪流碰撞在一起,却并没有发出想象中铿锵的激荡声,而是连绵不绝的闷响。借着下冲的势能,一名冲在最前面的长枪手踢开一面藤牌。锐利的长枪刺穿了藤牌手的胸膛,可是,一枝迅捷的长枪,也从后面横贯了他的咽喉。

鲜血,无声的喷涌。只一瞬间,第一层士卒如雷击般纷纷倒地。后面一层的战士毫不停顿的涌上去,双目通红,践尸而行,锐利的兵刃映出嗜血的红光。

挑开藤牌、刺击,躲避——短短的几个来回,明军军阵的第一层藤牌手一扫而空。

几乎是一命换一命,藤牌、长枪的配合刺杀,也让红衫军的精锐长枪手损失不少。紧接着,就是长枪手的互博。

枪,为百兵之祖。但是,在战场上,枪兵的死斗,还是应用了最古老的规律:一寸长一寸强。

红衫军甲坚,枪锐。长出两寸的三棱枪尖借着下冲之势,全身用力,只一击就能洞穿明军身上的穿了铁页的皮甲。而明军向上仰攻,除了刺中不着甲的要害,想要同样刺穿红衫军那毫不起眼的,内衬钢甲片的布甲,难度不知要增加多少。

顿时,僵持的场面没多久就变成了一边倒。随着一声声惨叫,没了藤牌手的保护,山坡上接连倒下的,几乎都是明军的长枪手。只有少数武艺娴熟的明军,能够刺倒冲下来的红衫军。但是随即就被更多的红衫军长枪手淹没。大量涌出的鲜血把山坡打的湿滑,两方都有人不断摔倒。狼铣手奋力挥动狼铣,努力保持住两翼的阵线,但是严阵的三叠阵,已经从中间开始动摇。

王千总驻马在山梁前的一座小丘上。从这里,可以毫不费力的俯瞰明军在前面山梁的攻势。此时他面色愈发阴沉,一脸焦急之色。

“报!总爷,右司把总队求援。”中军急促的喊声惊动了观战的明将。前方山脚下,代表左部千总右司的那面蓝心、蓝边、黄带的把总旗已经后退了三十步,正在向小丘急促的晃动。

没有理会中军和前面把总旗的催促,王千总只是把坐骑向山上挪动几步,朝着山梁的两侧瞭望。突然嘶哑着声音问道:“左司把总队饶过山麓了没有?”

中军默然。

顿时,头顶上一声爆喝:“快滚!给我探查清楚回话!”

左司把总队饶过山麓,迂回到山后夹击,是这次攻势最后的希望。

三刻之后,满脸是汗的中军气喘吁吁的爬上来。

“总爷,贼寇沿着山麓修筑寨墙,又在靠山的一侧往下投掷万人敌。左司把总队急切无法前进!”

“总爷,把左司把总队撤回来支援右司吧!”山丘上一同观战的一个年轻的明将嚷道。

“放肆!”王千总瞪了那明将一眼,添油战术可一向是战场大忌,更何况他此时心情大坏。

就在这时,右司把总队的旗帜继续向后退却了。最前面的两个步兵局,已呈崩溃之势。全靠后队和两翼苦苦支撑,为了让火铳手接应,右司的后队只有拉开距离,退到山脚下。

“妈的!没想到贼寇凶悍如斯!”王千总骂了一句,悻悻道:“传令!左司把总队撤回山下,左、右司火铳手一起射击,掩护右司把总队撤下来休整。”

作者的话